2023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学校入学政策(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小学)

教育百科2023-05-25 02:28:52佚名

2023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学校入学政策(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小学)

  港口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口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

  2.符合港口镇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2);

  3.港口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户籍人员的子女”);

  4.本市外镇户籍(在报名时拥有在港口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港口镇就读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5.参加当年港口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以下简称“积分入围生”)。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含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三)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1)户籍生;(2)教育优待政策生;(3)户籍人员的子女;(4)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5)跨镇街就读生。

  (1)小学一年级:

  ①户籍生

  中心小学:招收户籍为港口社区和胜隆社区的户籍生。

  民主小学:招收户籍为民主社区的户籍生。

  群众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众社区的户籍生。

  西街小学:招收户籍为西街社区的户籍生。

  石特小学:招收户籍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中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丰小学(以下简称“大丰小学”):招收户籍为群乐社区的户籍生。

  中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中南村的户籍生。

  下南小学:招收户籍为下南村的户籍生。

  上述学校中,如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小孩入户所在村(社区)时间先后顺序,按学校到中心片区的距离,由近及远结合个人意愿,由港口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依次安排在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

  华实小学校区公费班:招收对象为港口镇户籍适龄入学儿童(入户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方案另行通知,请家长关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发布)。

  ②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①户籍生

  港口中学:招收港口社区、胜隆社区、民主社区、群众社区、西街社区、石特社区的户籍生;

  大南中学:招收群乐社区、中南村、下南村的户籍生。

  ②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2.第二批:积分入围生

  积分入围生需要填报志愿学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积分排名高低,结合家长填报的志愿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不接受安排的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四)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在港口镇申请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港口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幼儿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志愿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安排入学。

  3.信息审核

  (1)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因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实际情况核实。

  (2)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的子女、镇内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户籍生、跨镇街就读生,除了需在招生平台信息登记以外,还需在5月24日—26日期间,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应的部门验核,具体提交验核材料和验核地点详见附件1。

  4.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市直属学校的招生通告执行。

  (2)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我镇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2)我镇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6.信息补报

  我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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