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及分值
烈士子女考生:
凡符合2022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
加分办理时间
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0日-21日持相关加分证明至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1年12月23日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中学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注意:
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