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考试分值:总分为 3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150 分、书法创作150 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艺术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各 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艺术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30 字左右);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 2—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