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括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名单详见附件4)。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于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4.为有效分流人员,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