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确认时间: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线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对已通过线上确认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确认,则应当在现场确认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线上确认时间:9月12日—9月22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25日—9月28日8:30—11:30 14:00—17:30。
一、网上申报(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进入)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操作方法可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二、体格检查(9月12日—9月22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见附件1,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上报名时相同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烟台市认定公告中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果,烟台市各认定机构均予认可)。
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做好体检预约,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22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在照片和结论处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体检结果只在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医院名称 | 地址 | 体检时间 | 咨询电话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 牟平区金埠大街 717号健康管理中心 | 9 月 1 2 日 - 9 月 2 2 日 7:30-10:30周六周日正常体检。 |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
三、线上或现场确认
(一)线上确认(9月12日至9月22日)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原则选择线上确认:
(1)申请人户籍地为烟台市牟平区;
(2)已完成“网上申报”,并且所有信息均在网上校验通过;
(3)已在指定机构完成体检,并合格。
2. 申请地址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认定(点击进入)。
3.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 (与网报、体检照片一致)。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户口簿应包含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二)现场确认(9月25日—9月28日)
1.确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选择现场确认:
(1)持有烟台市居住证(牟平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2)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牟平区 (含本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3)驻牟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4)在牟平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牟平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完成,但系统校验不通过的。
2.确认步骤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确认材料到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3楼东20号窗口(牟平区正阳路368号)进行现场确认。如本人无法到现场认定,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见附件2。
3.确认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体检照片一致)。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户口簿应包含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回执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发证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建议申请人尽量选择邮寄领取方式,并将邮寄信息在线上确认、现场确认等环节告知认定机构。如需实地领取的,可至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3楼(牟平区正阳路368号)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牟平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牟平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466495178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