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到南漳县中小学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转学相关资料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拟转入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初审;
第二步,拟转入学校向教育局书面报告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转学资料,提请县教育局核批;
第三步,拟接收学校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接,将核批通过的学生学籍转接到位;
第四步,拟转入学校根据学籍安排学生进班级上课。原则上双符(学生户籍和房产同时符合学校片区)条件的学生,拟转入学校作为优先批次接收。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只有一个条件符合学校片区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初审,原则上无富裕学位的学校不得接收单符转校生。符合多孩生育政策家庭的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学生户籍和房产需有一个条件符合申请就读学校片区,且有一孩已在该校就读一年以上。如果条件不符合,可由县教育局协调将多孩家庭的孩子同时转入到有富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优抚对象子女申请转学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及优抚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资料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申请转学办理时间及要求:所有转学流程需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期中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中2021级申请转校的学生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初中2022级申请转校的学生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六个月,否则不予转学。特殊情况要求转学的,转校生中考时不得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并签订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