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起步区辖区内居住证。
(4)务工人员需提供在起步区辖区内劳动合同及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经商人员需提供起步区辖区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5)住房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2. 现场材料审核
7月14日至7月16日每天8时至17时,前期已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的家长,携带入学需准备的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登记。
为方便家长,我区统一设立4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为家长进行现场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