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高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高新区社发局提出书面申请。
✍接收转学生学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接收申请转入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2022级(一年级)、2021级(二年级)、2020级(三年级)、2019级(四年级)、2018级(五年级)的学生。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接收申请转入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2022级(一年级)的学生。
✍转学申请提交材料
①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②在高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③注明全国学籍号的高新区转学申请表(附件1),监护人签字、捺指印。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高新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期间,将转学申请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或拍摄清晰照片,打包后以“申请转入年级+学生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受理登记学校邮箱。
邮箱:
高新区第一学校:gxqdyxxjwc@126.com
高新区海洋小外:haiyangxiaowai@126.com
✍特别说明
1、转学安置工作由受理登记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后,高新区社发局将结合区内现有两所学校实际年级开设情况、学位情况等因素予以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2、发送至邮箱的转学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确保清晰,未履行签字并捺手印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未发送或发送材料不全者或者逾期发送的视为申请登记无效。
3、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学生进行联系确认,请您保持《高新区转学申请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中途换号、停机等无法联系修改相关信息或补交材料从而影响转入申请结果的,责任自负。
4、高新区社发局将联合公安局、房管部门对学生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5、学生如为非正常在籍生,家长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学生符合转学资格的,申请转学登记后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开学后学生未到转入学校如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
✍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区第一学校:59830808
高新区海洋小外:60270663转803
✍附件
1、高新区转学申请表(户籍生)
2、高新区转学申请表(随迁子女)
3、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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