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市中考对口分配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4年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5%。
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城区内初中学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属划拨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市、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市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参照《关于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初中就读学生中考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认定办法》(兰教学〔2023〕6号)执行。
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
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兰州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由新区教体局参照全市统一条件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等工作由新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