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以政府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保教费为主,学校资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1.免保教费
免除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
2.政府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3.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4.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