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有哪些政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基教处、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
1.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在自主招生批次中只能填报1所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
2.通过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
3.凡被高中段学校投档录取或注册过学籍的往届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二)录取
各招生学校负责公布、解释本校录取办法,并严格按照《2023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公布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在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市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将本校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报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艺教处审核,最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操作。
1.体育类考生中考总分须达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70%及以上者,艺术类考生中考总分须达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85%及以上者,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2.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团体类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符合2023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市教育局对考生资格审查核定后,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3.“市队校办”体育后备人才须参加中考文化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专业考试,市教育局、体育局对考生资格审查核定后,由招生学校择优自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