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指导性专业目录》代码为6603、660211的体育类专业、代码为6702—6703、660209(见附件1)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其专业综合课考试、技能考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时招生学校提出拟录取方案,报省招考委审批。
2.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时间 科目
6月7日 上午9:00—11:00 语 文
下午15:00—17:00 数 学
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6: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 上午9:00—11:00 外语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时间为6月10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