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隆回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隆回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结果及体检表由医疗机构统一报送)。第一段体检时间:6月5日-6月28日(工作日),第二段体检时间:10月7日-10月25日。参检时间原则上为规定时间段的上午8:00—10:00.体检须空腹。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段(春季) 6月26日-6月30日
(08:00—12:00;14:30—17:30)
第二段(秋季) 10月23日-10月27日
(08:00—12:00;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我县规定时间段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