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测试由教体局指导,招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如下:
1.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沂南一中体育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80分,专业“合格线”为38分,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卧龙学校今年暂不设立文化课录取分数线(2024年开始设立),体育特长生从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据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到最后一名专业测试成绩有相同的,篮排球类考生按助跑摸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足球类考生按100米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田径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艺术类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80分,依据报名学校和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到最后一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有相同的,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
3.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将剩余指标调剂“统招生”计划使用。
4.特长生录取后必须参加高中特长学习训练,拒不服从的考生取消特长生入学资格。
(二)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招生时间、地点、项目、数量与录取办法由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