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办法及时间安排
1.农村小学一年级:2023年7月1日—8月30日持户口本到户籍地所属学校登记注册。8月31日入学报名。
2.城区小学一年级:坚持“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按照“城区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类→城区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类(以实际居住地为准)→优待政策类→非城区户籍,具有城区房产类→就业经营类→随迁子女类”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若有空余学位,招录下一批次;若本批次学位不足,未录取学生由教科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023年8月16日—17日,户籍类和优待政策类网上登记并向对应学校提交资料,18日学校审核。
2023年8月19日—20日,住房类网上登记并向对应学校提交资料,21日学校审核。
2023年8月22日—23日,就业经营和随迁子女类网上登记并向对应学校提交资料,24日学校审核。
2023年8月31日入学报名。
3.初中七年级:2023年8月20日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薄直接到对应初中登记注册,8月31日入学报名。
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划分学区,制定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6月1日~6月25日)。县局结合辖区学生数量,合理划分城区各小学、初中学区范围,制定并下发《潼关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潼关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提供咨询服务(6月26日~8月15日)。利用公众号等媒体,面向全社会宣传入学政策;各校通过设立咨询点、校外张贴招生简章、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第三阶段:登记审核,有序组织招生(8月16日~8月26日)。各小学根据本校学位设置按照“户口薄、房产证、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所在划分学区内学校进行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直到学位报满为止,经县教科局审核后,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初中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招生。
第四阶段:入学报名。8月31日,各初中、小学组织学生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