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县直小学招生所需证件如下:
1.蠡县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寸近照。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一寸近照。
3.优抚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