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公告(原文)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汕尾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41)采用网上提交资料确认报名信息方式(下简称“网上确认”),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一、实施范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选择(4441)汕尾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考生。
二、审核条件及要求
符合教育部、广东省省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汕尾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41)将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1)汕尾市户籍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2)在汕尾居住或工作的非汕尾市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不安排审核。
三、确认报名
(一)考生网上提交资料
2021年10月31日8: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二)考生资格确认时间
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汕尾市招生办公室在此期间对考生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考生补充材料时间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原则上在收到审核未通过反馈信息后两天内补充上传材料,最晚不得超过11月4日12:00。
四、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48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关材料
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网上确认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确认需上传的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详见《汕尾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不符合我办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汕尾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汕尾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4441)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证件照片及标准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支持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0K。要求: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平衡,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要翻拍冲洗照片,不要对照片做处理或使用美颜拍照(否则可能会影响复试录取)。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压))。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正、反面两张上传,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二、汕尾市报考点考生须上传的材料
(一)汕尾市户籍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毕业证书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未取得毕业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准考证及成绩单。
(二)非汕尾市户籍在汕尾居住或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1.毕业证书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汕尾市社保参保证明(截至报名期间缴纳期限至少三个月)或汕尾市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三)其他:
1.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退役大学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退役证。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
(三)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