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3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报名指南
招生计划
在民大附中开办“阿诗玛班”。计划招生40名,少数民族女生占80%,汉族女生占20%。
招生条件范围
(一)招生条件
1.报考考生应具有昆明户籍,且为昆明市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报考考生须填报《昆明市普通高中“阿诗玛班”“民族班”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并经初中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
(二)范围及对象
1.“阿诗玛班”招生范围及对象(限招女生):昆明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面向石林县招收少数民族女生10人;面向石林县外的其他县(市)区招收少数民族女生22人;面向全市招收汉族女生8人。
报名申请
(一)报考登记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5月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考登记表》(一式4份,需签字确认)和户口册复印件,交到初中毕业学校。
(二)审核备案
初中毕业学校对报考考生的应届生身份、户籍、民族等报考资格完成初审后,将《报考登记表》和户口册复印件于5月15日前统一送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2日前完成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登记表》1份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1份转送县(市)区民宗部门存档,1份返初中毕业学校存档,1份返还考生留存。经县(市)区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由各初中毕业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数据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前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名单分类汇总形成《昆明市普通高中“阿诗玛班”报考汇总表》和《昆明市普通高中“民族班”报考汇总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
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阿诗玛班”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填报志愿,志愿设置在“提前批次”,共设置2个平行志愿。报考考生于志愿填报期间,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二)录取办法
1.以市招委划定的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作为“阿诗玛班”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2.根据考生估分填报志愿和成绩,依据“阿诗玛班”招生范围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招生名额调剂到全市范围择优录取。
3.考生被录取到“阿诗玛班”后,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
学习和待遇
(一)录取到“阿诗玛班”的学生,由学校混合编入其他普通班学习,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二)录取到“阿诗玛班”的学生,由市级财政按每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学校,用于免除学费、住宿费、书费,并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剩余部分可由学校参照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统筹使用。
(三)“阿诗玛班”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市教育体育局的部门专项预算经费,对承担“阿诗玛班”的每所学校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民族宗教委共同负责对“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好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做好“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录取工作。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加强管理,要组织体格检查、思想品德考查、入学资格审查等,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出,无条件退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