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分形式。选择计分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参考学生评语评价,将学生毕业赋分评价得分以10%的比例纳入中考录取总分。
等级形式。选择等级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参考学生评语评价,将学生毕业赋分评价分为90分及以上、75分至89分、60分至74分、59分及以下四个分数段,分别将学生对应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将对学生等级要求纳入中考招生条件。
其他方式。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采用其他结果呈现方式,准确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整体情况或分项情况,方便中考招生录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