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条件
1.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如部分高校暂不明确师范、非师范专业方向的,学生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到市局说明相关情况并预约登记,待专业明确为师范方向后第一时间和市局签订《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用。
2.毕业时取得上述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安排至启东市区初高中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违约责任
优质师范生若未按期到岗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市教育体育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签订的聘用合同亦予解除。
咨询电话
0513-8092371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