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补招公告
01
报名登记对象
公办幼儿园补招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02
报名登记方式
公办幼儿园补招实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5月25日9:00—5月26日17:00,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幼儿家长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生考试网”(网址www.cdzk.com),点击“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成都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5月10日发布的《注意!幼儿入园报名操作指南来了》)。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招,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温馨提示:
1.在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2.已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安置地的1所幼儿园;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的1所幼儿园。
3.因受疫情影响而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限报购房所在地的1所幼儿园。
03
现场资格审核
5月27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送的审核通知短信,到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幼儿园当场告知资格确认结果。审核结束后,各幼儿园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到报名的幼儿园门前公告栏查看审核结果。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资料:
1
普通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
2
拆迁已安置家庭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分房协议。
3
拆迁未安置家庭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4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龙泉驿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具的证明。
温馨提示:
填报新建幼儿园的家长请特别关注下表,看清资格审核和录取公示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