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该句出自《李崇断案》,别名《李崇断子》,是李昉所著的文言文,该文通过李崇断儿,告诉我们要善于开动脑筋,发现事情之间的特点并解决问题。学会深入事物或问题,要有通过表面现象精确判断出背后本质能力。
《李崇断案》原文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
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
《李崇断案》翻译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孩子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能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
他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接到命令,您的行动禁止解除了,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李崇了解了实情,就把儿子还给苟泰,指责奉伯欺诈。
《李崇断案》注释
断:判断。
旬:一旬等于十日。
禁:监禁;禁制。
遣:派遣。
知:告知,通知。
亡:丢失,失掉。
向:前不久。
以:把。
耳:语气词。
《李崇断案》作者介绍
李昉,字明远,深州饶阳(今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北宋初年名相、文学家。李昉工诗,效法白居易诗风,为“白体诗”代表人物之一。撰写诰命共三十余年,参与编写《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著有文集五十卷,如今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