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中小学学区划分2023(昌吉市中小学学区划分2023年级)

教育百科2023-08-16 12:40:43佚名

昌吉市中小学学区划分2023(昌吉市中小学学区划分2023年级)

  一、小学

  1.州实验小学:承担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北京北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南——老市政府家属院、昌吉学院西墙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6、8号小区,12号、16号小区的部分区域 (包括新建的银杏广场和昌吉学院新建的高层及“新龙城”1号楼、2号楼)。

  说明:州实验小学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2.市一小:承担顺城巷以东——红旗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2、23、96、97号小区及32号小区顺城巷以东的区域,即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3、4、5、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楼。

  3.市二小:承担文化路以北——北京北路以西(昌吉学院西墙以西不包括新龙城小区)——青年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生产街以东——红旗路以南——宁边西路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9、10、12(部分)、16(部分)、18、20、28(部分)、30(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4.市三小:承担乌伊西路以北——青年北路以西——市一中西墙以西——生产街以西——原顺城巷以西——民主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红旗西路以南——小渠子巷以东——宁边西路以南——滨河北路以东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24(部分)、26(部分)、28(部分)、30(部分)、32(和谐阳光水岸部分楼栋)、34、36、38、121(滨湖河以东)、122、12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市三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5.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位于庭州北路与牡丹巷交汇处东南角。承担北外环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红旗西路以北——庭州北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北——小渠子巷以西——红旗西路以北——中山北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01、103、105、107、111、120、121(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6.市四小:承担红星路以北——绿州路以东——沿河路以西——北绕城路以南、宁边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绿洲路以西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9、21、27、29、31、33、35、37、89、 90、91、92、93、94、95号小区。

  7.市五小:承担绿洲路以西——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东和路至世纪花园东墙以东——南五工路以北的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9、40、41、43、45号小区和42、44号小区东半部分区域。

  说明:市五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8. 市六小:承担乌伊西路以北——滨河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南——庭州北路以西——红旗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北外环路以北——滨河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8、99、100、102、104、106、108、109、110、112、113、114、115、116、117、118、119号地块所属小区。

  9. 市七小:承担中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建国西路以北——青年南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6、75、76、77(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10.市八小:承担南五工路以北——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北京路以东——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西——建国西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58号小区南五工路以北区域以及42、44号小区西半部分区域。

  说明:市八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11.市九小:承担塔城路以北——延安南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乌奎高速路以北——北京南路以东;哈密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乌奎高速路以北——中山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8、50、51、52、61、63、65、81、82、83、84、85、86、87、88号地块所属小区 。

  12.市十小:承担乌伊路以北——绿洲北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5、7、11、13、15、17号小区。

  说明:市十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13. 市十四小北校区(市十一小):承担乌伊西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74、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号地块所属小区。

  14.市十二小:承担乌伊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南五工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东——石河子路以北——沿河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南——东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6、47、49、53、55、57、59号小区。

  15.市十三小:承担原企业职工子女、大西渠镇玉堂村三、四片区、幸福村一、二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以及大西渠镇政府周边地区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16. 市十四小:承担南公园西路以南——长宁南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北——青年南路以东;南五工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石河子西路以北——青年南路以东;塔城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石河子西路以北——长安路以东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8(部分,即南五工路以南)、60、68、69、73(部分,即长安路以东)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市十四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17.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位于黄河路和南京路交汇处西北角。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和田路以北——中山路以西——塔城路以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1、15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片区一年级新生2023-2024学年在市十一小就读,2024年秋季起始年级新生及本片区二年级学生在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就读。

  18.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位于青年南路与和田西路交汇处西北角。承担塔城西路以南——长安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北——中山路以东;石河子西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哈密路以北——中山路以东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62、64、70、71、72、73(部分,即长安路以西)、78、79、80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62、64、70、71、72、73(部分)、78号地块所属区域原属市十四小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过渡期为一年。在过渡期(2023年8月-2024年6月)内,该区域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适龄儿童(仅限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起始年级),仍可享受市十四小的招生入学政策。2024年秋季起,该区域起始年级学生严格按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招生片区招生。

  19.市十九小(州实验小学西校区):承担天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北——健康路以南——长宁路规划巷以西(不含新龙城)及长宁路以东——文化路以南——乌伊路以北;乌伊路以南——天山路以东——青年南路以西——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北墙(东西向规划路段)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2(明峰国际)、14、24(在建克拉玛依房产)、26(万博学府)、77(碧桂园凤凰台)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因十九小周边新建房产密集,学位有限,该区域非新建房产学区保持不变。

  20.州三中(小学部):承担乌伊路以北——沿河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5、37号小区。同时与昌吉市第十小学片区联盟,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小学招生片区的需调剂入学学生。

  21.州五中(小学部):承担长宁路以西——建国路以南——青年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

  二、初中

  1.州一中:承担州实验小学学区及文化路以北——建设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4、5、6、7、8号小区、以及12号小区、16号小区中的部分区域(含新建的银杏广场、昌吉学院新建的高层及“新龙城” 1号楼、2号楼)。

  说明:州一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2.州二中:承担市五小学区中的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绿洲路以西区域及绿洲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屯河南路以西——民生路以北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中的39、40、53号小区。

  说明:州二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3.州三中(中学部):承担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东——文化路以南——绿洲路以西——红星路以南——沿河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11、13、25、37号地块所属小区。

  4.州四中:红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南——绿洲路以东;绿洲路以西——健康东路以南——建设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5、27、29、31、89、90、91、92号小区。

  5.州五中:承担长宁路以西——建国路以南——青年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

  6.市一中:承担青年北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滨湖河以东——红旗西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文化西路以北——昌吉学院(北京路校区)西墙以西——健康西路以南(不含新龙城);天山路以东——乌伊西路以北——长宁路规划巷以西——文化西路以南;乌伊路以南——天山路以东——青年南路以西——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北墙(东西向规划路段)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2(部分)、14、16、18(部分)、24(部分)、26、28、30、38、77(部分)、121(滨湖河以东)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市一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7.市二中:承担市一小学区的22、23、96、97号小区、市二小学区(18号小区的育才家园、康育小区除外)及9、10、20号小区和市四小学区中19、21、32、33、35、93、94、95号小区及市十小学区中的17号小区以及阿什里乡、庙尔沟乡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8.市三中: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红旗西路以北——小渠子巷以西——宁边西路以南——天山路以西——乌昌大道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4、36、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滨湖河以西)、122、123号(含中山西路以北的北沟二村)地块所属小区;承担榆树沟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大西渠镇、硫磺沟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9.市四中:承担世纪大道以东——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北(不含州五中所在的67号地块)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66、75、76、77、125、127、132、133、134号。

  10.市五中:承担建国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5、57、59、61、63、65、81、83号地块所属小区。

  11.市七中:承担南公园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长宁路以东区域,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8号小区以及三工镇、二六工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12.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位于世纪大道与南京路交汇处东南角。承担中山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和田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南公园西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乌伊西路以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24、126、128、129、130、131、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1、15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131、135、137号地块所属区域原属市九中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过渡期为一年(2023年)。在过渡期(2023年8月-2024年6月)内,该区域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适龄少年(仅限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起始年级),仍可享受市九中的招生入学政策。2024年秋季起,该区域起始年级学生严格按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招生片区招生。将三工镇常胜村五片区(常胜村五队、八队)调整到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学区。

  13.市九中:承担哈密路以北——中山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塔城路以南——长宁南路以西——南公园路以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0、62、68、69、70、71、72、73、74、79、80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市九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

  三、乡镇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所在乡镇行政区域为该校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区。

  四、其他情况:没有确定学区的小区,由相对较近的学校安排入学。若较近学校学额已满,由昌吉市教育局协调其他有学位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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