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 总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00 分、色彩 100 分、速写(综合 能力)100 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
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
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根据文字描述 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
考点提供四开素描纸作为试卷用纸, 考生自备铅笔或炭笔作为绘画工具。
考试时间:180 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
人物头像、静物、风景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考点提供四开水彩纸作为试卷用纸,考生自备水彩、水 粉绘画工具。
考试时间:180 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
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 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和文字表述,按要求完 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考点提供四开素描纸作为试卷用纸,考生自备铅笔、 炭笔、钢笔、签字笔、针管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 水彩、水粉等绘画工具及材料。
考试时间: 120 分钟
三、考试要求
(一)素描
考试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 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考试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 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四、考查范围
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 带手半身胸像,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人物头像、带 手半身胸像,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 课《美术鉴赏》(人民美术出版社)。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
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 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场内不设置桌椅,考生入场后对号进入考试区域 (120cm×120cm),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板 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 35cm)及相关 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资料。严禁携带 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 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除密封区域 外,答题区域规格:38cm×38cm,请严格按照命题要求,在 答题区域内作答,非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做 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3.考生应按规定提前备齐考试工具和材料,考试时按照 试题规定的表现手法,选用适当绘画工具和材料进行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