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学、复学条件须知
(一)学生休学条件:学生的确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
①县级及以上医院(含分院)提供的病情证明
②住院病历复印等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打印填写《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教育股审核。学校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休学变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原学籍。
(二)学生复学条件:学生在休学期满后,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持《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医院开具的复学证明等有效证明,及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发起复学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复学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