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金华市教育局正式发布。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初中入学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学校招生范围
1. 公办学校按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
2. 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的学校,已划分学区的按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处于招生过渡期的,起始年级仍沿用以往招生方式。
3.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审批机关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审批地招不足且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适当跨县(市、区)补招非随迁子女。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出台本区域的招生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