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11日8:00至10月24日17:00;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相应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网办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因未在确认时段结束前提交修改补充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7日,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指定医院体检,我市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全市互认,体检结果留存定点医院。《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辖区内指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出具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网上审核注意事项
1.网上审核时间为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4.《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5.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网上审核单位、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审核确认工作的,行政审批部门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自行安排,应及时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的,要在信息填报时,详细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确保所留手机号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