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秋季西宁城北区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严格按照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两稳定两一致”(两稳定: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一致: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对非西宁市主城区户籍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到城北区学校入学的,按照“就近审核登记、全区统筹调剂”的原则安排入学。
1.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9日。
2.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原户籍地户口簿(户口簿须含适龄儿童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效房产证(含购房合同)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经商或务工等一年以上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愿意服从统筹调剂分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在学校填写自愿服从统筹调剂入学承诺书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招生报名办法
8月29日流动随迁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上述证件到居住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进行审核登记,学校优先招收在宁居住时间长(以居住证时间为准)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直至招满招生计划为止。各学校于8月30日下午公示审核结果并组织报名。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8月30日下午—31日由城北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注:凡提供虚假证件、缺少相关材料的取消本地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二、其他事项
1.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再次报名入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调剂安排后未到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作放弃该学位,不做重复安排入学;条件符合但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件资料完成审核登记的,不享受第一批次调剂入学,在报名结束后有学位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