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学生申办地点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福建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是谁?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福建省户籍,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未满十八周岁的贷款学生,需要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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