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④儿童出生证;
⑤儿童幼儿园毕业证书;
⑥特殊情况:原越河、沈渡等老住户无房产证的可提供能证明老户的材料(如水电费半年缴费发票、土地使用许可证、村委会开具证明等)。
⑦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须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父亲、母亲)四区无房证明:★清江浦区、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
复印件一律用A4纸,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原件取回
原件于7月27日上午在学校传达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