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职改办〔2023〕21号)精神,现就本年度工程系列建筑、水利电力、路桥港航、电子信息、医药、机械、化工、质量计量、林业、环境等10个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评审材料申报有关事项信息通知下发。
申请所需附件材料下载见原文:http://rsj.xiangyang.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23_3359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