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本学期中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期末质量检测。2023年春季开学后,除小学一二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可结合实际由学校组织质量检测。
调整后的寒假时间。小学于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起放寒假;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初三、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原计划时间执行。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合理组织期末教育教学工作。放假前,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及高中一、二年级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生不再返校。初三、高三年级可视师生健康情况,按照“家校自愿”原则,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