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 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3 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 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多方组织生源。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 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继续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 生、退役军人、农村青年、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生产服务一 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二)招生办法
鼓励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市属中职学校。
选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中招考 试,凭中招成绩录取入学,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
选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 到尚有剩余名额的招生学校注册入学。
各学校可采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招生时 间可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时段。对于春季招收的学生应单独编班, 按照正常的教学进度安排教学。
二、报名考试及录取
(一)报名及考试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 区、县(市) 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在市中招办的统 一部署下,由所在区、县(市) 相关部门自行安排。
(二)报名办法
1.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同等学力学生和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在外地借读返郑考生可在规定 时 间 内 通 过 “ 河 南 省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招 生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 (http://gzgl.jyt.henan.gov.cn/zk/ )进行报名, 同时登录“河 南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统 一 招 生 平 台 ” (https://zsp.zcj.jyt.henan.gov.cn/home)进行报名。
2.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 学生可直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3.市中招办对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发放准 考证。
(三)填报志愿
报考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填报学校名称并选择 1~ 2 个专业。
区、县(市) 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办法由所在区、县(市) 相关部门制定。
(四)新生录取
1.鼓励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专业)、省级示范校(专业)、 特色校(专业),在参加中招考试、并选报有中职学校志愿的初中 毕业生中依照中招成绩择优录取。
2.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文化课要求较高 的学校, 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需要进行面试或专业加 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 由招生学校确定)。
3.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可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 统一招生平台”直接进行报名。
4.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注册管理规定,及时做好 新生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 学籍管理、助学金发放、减免学费及毕业证办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区、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 合当地实际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 进一步加大招生 工作宣传力度。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 政策,着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服务发展总原则, 按照职业教 育“提质培优”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及时进行专业调整,积极创造条件, 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 专业,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初中学校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规定和政策,进一 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严 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学校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 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以及违规收费。
(四)各区、县(市) 教育部门、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 格执行招生工作旬报、月报制度,及时将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和招生进度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