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根据家长积分高低、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四至第八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四至第八的顺序,按初次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注意事项
1、中心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不参加积分入学;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户籍地所在镇(街道)辖区以外的3所积分入学学校;其他类型适龄儿童可申请惠城区任意3所积分入学学校。凡未按要求填报的,所填志愿无效,不予录取。
2、申请人通过线上报名时的小程序(积分入学惠上学信息填报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按提示选择3所志愿学校。志愿填报时,要结合自身积分情况、学校积分指标数和学校位置等因素,按梯次合理安排第一、二、三志愿学校顺序。凡填报志愿确认递交后的不得更改。凡未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