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标准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
基础分指标包括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房产情况等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重点行业员工、投资纳税、社会贡献、优抚群体、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
二、相关要求
1、在本区居住是指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或租赁房屋居住并满1年,对在本区购买安置房、农村自建房和在本单位宿舍居住的视作租赁房屋居住。
2、申请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申请就读纳入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的起始年级(具体学校以公告为准)。
3、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点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镇(校)排名的原则。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