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第十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教育百科2023-07-12 19:12:24佚名

新沂市第十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2023招生范围及计划

  施教区范围及学位数

  东至黄墩河,西至沭河,南至黄墩河与沭河交汇处,北至苏鲁交界处。我校计划录取学位数800人。

  招生报名和录取

  第一阶段:资料审核与确认

  (7月12日-7月15日)

  一、我校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为:

  7月12-13日:

  房产、户口、居住地均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7月14-15日:

  (1)房产、户口、居住地不一致的;(2)在小学审核时填写《2023年小升初志愿变更申请书》,并需转入或转出的;

  (3)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每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持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学生小学毕业证(非新沂市小学毕业生)

  ④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房产证明可以通过“徐州不动产官微-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父母在新沂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④小学毕业证(非新沂市小学毕业生)

  ⑤在十中施教区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注意:

  以上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的有:

  监护人身份证(双面复印、父母双方均复印在一张纸上);

  家庭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有公安局印章的】与孩子信息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写上父母的联系电话);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购房合同(复印第1页和第3页、14页或17页签字盖章页);

  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原件现场审核退回。

  招生报名和录取

  第二阶段:资料复审

  (7月17日-7月20日)

  协同相关小学对未通过复审学生组织会审。

  第三阶段:学校录取

  (7月29日-7月30日)

  7月27-28日:

  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已经审核确认的施教区学校自主网上报名。

  7月29-30日:

  学校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在校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能再选报其他学校。

  录取说明

  1.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2.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0516-67079870

  王主任15862139277

  陆主任1392175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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