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专项优惠政策:
(1)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2)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和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许毕业;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
从2022年起,每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分别拿出不少于10%和3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役的从我市批准入伍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士兵。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从我市批准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
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市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