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宁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划片招生、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实施县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区域)
(一)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以县城区为招生区域,具体指永青、护国、圣堂、五一、红星五个社区(以下简称五大社区)。
(二)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以新宁路和五一桥至百花广场路段为界,靠近该学校的区域为招生区域。具体范围:西门巷、横巷、正巷、东门巷、北楼巷、红卫路、青云巷、南兴巷、教育巷、石屋巷、石路巷、十三行、庙背村、倒装村、乡贤村、竹寨村、文林里、文化新村、新沙寨、南门巷、文化路、中华东路、朝阳东路、新宁南(北)路以东、莫二村、裕丰广场、汇盈花园、环城东路、御景国际、环城北路、银岗路、其鉴路、其鉴北路及南街街道辖区内的红星、红太阳、江美、富溪、林洞、荷木、黄盆、黄腊、赛洞、扶楼、星平、金山村(居)委会。
(三)何楮铭纪念中学:以新宁路、五一路至水圳口直到东环路黄坪村路口红绿灯为界,靠近该学校的区域为招生区域。具体范围:永青路、永青巷、新寨村、光辉村、新兴村、新光巷、西村、吴宅村、朝阳巷、朝阳西村、朝阳西路、新宁南(北)路以西、中华中路、农林路、三多巷、三多大园村、中华西路、南坤路、百盈大道、圣堂一路、圣堂二路、多宝一路、多宝二路、庄前东路、庄前西路、敏捷朗逸豪庭、德胜街、穗祥东路、穗祥西路、吉祥路、永祥路、永福路、水圳村、都巷村、人民路、南东一路、南东二路、南东三路、城南大道、玉器街、康乐路、和合路、强信路、达信路、聚宝路、沿江路、和平路、玮丰花园、恒大御龙天峰花园及南街街道辖区内的大迳、聚和、小迳、本策村(居)委会。
(四)广宁县城东学校:以五一路至水圳口到东环路黄坪村路口红绿灯和五一桥至百花广场路段为界,靠近该学校的区域为招生区域。具体范围:五一桥至鸣翠花园B区路段(包含华英银河湾、鸣翠花园A、B区)、大坪村、古琴村、大坪上路、大坪下路、美丽居、荣丰居、金碧花园、东碧花园、五一路、五二路、新风路、春风路、仙鹅路、水圳村(靠城东学校方向)、木林村、广玉路两旁楼盘(城东清华园、城东花园、恒裕花园、旭日名都、幸福之城、米兰小镇)、东环路两旁楼盘(锦绣誉峰、清华名都、东方名都、明珠新城、幸福名轩、明珠新城天韵、碧桂园天骄等)、广宁大道碧桂园(诺丁山)、金沙湾及南街街道辖区内的黄坪村(居)委会。
(五)广宁县钱学森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县区域学生,具体见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四、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1)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2)从乡镇或县外返宁就读的县城区户籍生、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县城区建房或购房的六年级毕业生;(3)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
2.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何楮铭纪念中学、广宁县城东学校(1)所在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2)辖区户籍生、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县城区建房或购房的六年级毕业生;(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第二志愿招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何楮铭纪念中学、广宁县城东学校五所学校同时报名。由于广宁中学和广宁第一中学以“多校划片”方式进行,第一志愿报读广宁中学或广宁第一中学的学生,还需根据招生区域进行第二志愿填报;第一志愿报读广宁中学或广宁第一中学以外的其它三所学校的学生,无需填报第二志愿。
2.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由小学负责资料审核和名单汇总。
3.从乡镇或县外返宁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六年级毕业生,由其监护人通过扫描“2023年广宁县非城区六年级毕业生入读初中七年级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于规定时间内带齐户口薄及相关佐证资料到申请入读的招生学校现场递交和确认资料。《入学报名表》可向申请入读的辖区招生学校领取。
4.报名时间:6月3日-6月9日(7天)。
5.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现场递交和确认资料时间:6月17日。
(三)招收办法
1.7月1日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当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入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需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入读名单(若被肇庆中学、宣卿中学招收的学生不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定于7月2日下午3:00在广宁县第一小学道德讲堂进行,当天公布入读名单。
2.入读名单于7月3-7日分别在招生学校、县城区小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3.7月8-9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入读学校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注:广宁中学和广宁第一中学由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冲突,注册时间由学校另定,以学校公布为准。)4.电脑派位没有被招收的学生,将按各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入读县城区学校(当第二志愿报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1)7月10-14日入读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收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2)7月15-16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入读学校注册,逾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5.条件不符合要求,没有被县城区域学校招收的学生,自行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名入读。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招收全县六年级毕业生和部分县外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以自愿为原则,有意愿报读的请家长带子女到学校咨询报名。
(三)入学注册:按照招生计划招收,额满即止。招生注册完成后,若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可进行补录,补录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微信群、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区域、对象、时间、条件等情况,让招生信息家喻户晓;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学校要做好毕业学生报名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防止出现资料造假、冒名顶替等现象;要根据招生区域、学生居住地、交通安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报名。
(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违规行为。
(四)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审批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大招生班额,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违者将严肃查处。
(五)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要求,招生完成后,须在本校显眼处公布招生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六)招生学校要安排好招生区域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招生学校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就近入学是指居住地与学校相对就近,根据道路交通、小区人口分布、学校容纳能力等情况进行划分就近地段、区域范围。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六年级毕业生,指烈士、现役军人、荣获三等功或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因战或因功伤残退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父或母属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海外华侨、港澳台户籍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父母在县城经商、购买半年或以上社保、特困孤儿等特殊家庭子女。
(三)广宁中学、广宁县城东学校因住宿条件所限,不提供住宿。
(四)招生工作方案张贴在县城区中小学门前,并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供关注了解。请家长、学生按照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的报名办法,通过正规程序、正当渠道进行报名,防范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助安排学位为名骗取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在报名和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县城区小学、招生学校或县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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