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天津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学校第一学期于2023年9月1日(周五)开学,2024年1月19日(周五)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1月20日(周六)至2月25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开学,2024年7月7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7月8日(周一)至8月31日(周六)放暑假。二、普通高中学校第一学期于2023年9月1日(周五)开学,2024年1月26日(周五)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1月27日(周六)至2月25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开学,2024年7月14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7月15日(周一)至8月31日(周六)放暑假。
(此件主动公开)
2023-2024学年度具体教学行政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