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湟里镇积分入学申请地址 :
湟里镇便民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金鼎路86号
二、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受理窗口提交《积分管理申请表》时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必备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2.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内必须包含2022、2023年居住信息)
3.居住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种):租房合同到派出所盖章、房产证复印件到派出所盖章、集宿证明到派出所盖章
4.夫妻双方户口簿(必须提供完整户口簿,不能单独抽页,能证明家庭关系)、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
四、选择材料
1.文化程度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申请人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证明材料: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提供就读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申请初中积分入学的,提供学生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3.申请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申请人,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提供居民健康档案证明;
4.在本区纳税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带公章)、纳税凭证、纳税人居民身份证及纳税信息查询授权书;
5.在本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
7.系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提供学历证书、入职当年的《高层次紧缺目录》或财政资助的转账证明;
8.在我区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义务捐款的,提供红十字会出具的收据;
10.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或者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
11.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申请加入中华骨髓库并成功入库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捐献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
12.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3.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14.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评区级以上志愿服务优秀或十佳个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5.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愿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提供各镇(街道)出具的活动证明材料;
1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提供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7.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规划用途:住宅)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18.申请人根据《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受理点从4月11日至6月20日为积分材料受理期,逾期不予受理首次申请。
6月21日至6月30日,受理点受理申请人的补充材料。
7月1日起,不再修改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志愿、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7月6日至7月9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积分情况。
7月12日由区积分办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的录取学位。
7月13日至7月14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17日至7月18日,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19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7月22日前(含)申请人可修改普通公办学校志愿。
7月24日至7月25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26日至7月27日,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28日至7月29日,申请人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7月30日至7月31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普通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注:在7月9日前,申请人、受理点工作人员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区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区积分办不再受理。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