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如下:
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等报名学校第一二批次录取完成后,根据学位情况,如有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进行现场审核,若学位已满,则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
2.居住证。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