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平凉市中考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不重复加分。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伤残军人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2.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3.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规定降分录取。
4.根据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5.华侨子女凭市级侨务部门证明,港澳台胞子女凭省级统战部门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教育局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7.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市、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及有关证明,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