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株洲,株洲指标生的父母至少一方或双方必须在株洲拥有合法的户籍。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株洲市根据国家政策制定了具体的生育政策,包括生育年龄、婚姻状况等要求。株洲指标生的父母需要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
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株洲指标生的父母需要在株洲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作为符合当地政策的一项要求。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株洲指标生的父母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规定的生育指标生育。
附上教育局关于指标生的政策原文:
(二)指标生招生
优质普通高中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凡在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须网上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能填一个指标生志愿,设立指标生录取批次,网上录取,网上公布结果。
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二中、南方中学所录取的学生,中考学科成绩排序须在城区中处在前30%,市一中、市四中、市八中、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所录取的学生,中考学科成绩排序须在城区中处在前45%。符合条件的指标生,根据学生志愿,结合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指标生综合成绩(学科成绩和综评总分之和,下同)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指标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为指标生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各县市、渌口区指标生录取办法参照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