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2023年秋季就读一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并且其同一家庭的哥哥或姐姐(相同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非毕业班就读的。
二、申请程序
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
(一)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7日,逾期不受理。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二)线下提交资料
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受理。
地点:哥哥或姐姐所在公办小学保安室。
提交资料(均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哥哥或姐姐及家长的户口本;
2. 申请人、哥哥或姐姐的出生证。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申请人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三)录取结果:网上登记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7月5日前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三、录取原则
教育管理中心将结合公办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如未能按学区安排,则结合申请人志愿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