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户籍迁移我省、市、县的普通高中学生
二、申请材料
1、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2、申请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提供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该校性质(等级)证明
3、监护人和学生户口簿
4、中考档案
5、高中学生档案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一楼教育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
四、咨询电话
0412-2698053(学生与所在学校咨询,此电话供市直学校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