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艺考音乐类
考试科目
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
音乐类考试设有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乐理和听写科目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音乐类考试总分为300分。考生参加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时,不可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女生穿黑色连衣长裙,男生上身穿白衬衣,下身穿黑色长裤。服装上不得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乐理
考试内容
(1)音与音高
(2)音长与节奏
(3)常用乐谱符号
(4)音程与和弦
(5)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包括调式调性基础、调的关系、调式
调性分析、移调。
二、听写
考试内容
(1)单音
(2)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3)和声音程
(4)和弦
(5)节奏
(6)单声部旋律
三、视唱
考试内容
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以内;带有演唱记号、力度记号和速度记号
四、器乐
考试内容
演奏两首乐曲考生演奏的乐曲须与高考报名时填报的乐曲一致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五、声乐
考试内容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考生演唱的唱法和作品须与高考报名时填报的唱法和作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