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基本延续往年的政策。
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招生办法,在7月1-6日进行招生。
学生自愿报考,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报名。
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登录烟台教育网或学校网站(公众号)查询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