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汶上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应届小学毕业生。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备案。
(二)招生条件
城区招生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A类:指房户(学校辖区户籍)一致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入住。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其他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2.B类:指房户(学校辖区内)不一致,在所属学校辖区内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学校辖区内户籍且满一年,城区内(二环以内)无自有房产的,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房产登记地址为学校辖区内,且实际入住。
(3)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其他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4)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5)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应回其父母户籍地入学。
3.C类:外来务工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域外外来务工与经商人员已在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按照房产所属服务区报名入学。其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4.D类:指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不具备到校学习的,在征得监护人认可的情况下由普通中小学提供送教服务。确保我县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均在籍在学。
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2023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住宅类房产实际入住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商业服务公寓类房产实际入住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房产情况证明开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
》》》汶上县学区划分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