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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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2.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除城镇配套居住区业主子女和政策优待类人群子女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他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