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云平台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北京地区学校学生可提供有教育ID号标识的学生卡);
2、全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预售商品房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在建住宅小区须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承租经开区家庭公租房提供公租房合同;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6、非京籍学生监护人证明证件(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务工劳动合同或个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7、普通高中转学应提供转出地的中考成绩证明、原就读普通高中录取证明材料、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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